信阳师范学院地处豫南历史文化名城信阳市,是河南省两所重点建设的本科师范院校之一,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学校,是河南省惟一三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本科高校。
学校创建于1975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本科建制并改为现名,次年成为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具有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 2010年具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5年招收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聘专业
建筑学、规划设计、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工程力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相关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待遇
(1)安家费:A类40万元,B类30万元,C类20万元。
(2)提供135 m2左右校内集资住房一套,享受校内职工同等价格。夫妻双方同为博士的,只享受一套校内房源。
(3)房租补贴每月600元,发放2年。
(4)科研启动经费:以项目评审形式资助,非实验性学科5~7万元,实验性学科8~10万元。
(5)博士学位基础津贴每月400元。
(6)符合学校“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A类或B类条件的,每月另行奖励6000元或3000元(税后)。入选条件见《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7)享受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奖励绩效工资。
(8)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编制内安排工作;配偶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的,视校内岗位需求情况,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配偶不符合上述安置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三年内获批国家级项目后,其配偶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不需要安排配偶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增加安家费5万元。
(9)根据需要提供实验室、办公室及相应设备。
(10)学校负责安排子女入托、入学。
三、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待遇
符合上述A、B、C类条件的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增加安家费5万元;在C类条件以下确需招聘的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享受C类博士研究生的待遇。
四、博士后的招聘条件和待遇
博士后比照同类博士的招聘条件和待遇,增加安家费5万元。依据河南省引进人才政策规定,对博士后人员可申报来豫工作的安家费补助。
五、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本、硕、博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1)A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一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本学科顶尖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②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且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一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二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
③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
(2)B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
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一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二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三区和EI核心版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C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
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三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四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三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四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四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上述论文均要求本人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详细信息见信阳师范学院主页: http://www.xy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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